1、您好,公務員考試的年齡限制在十八周歲以上至三十五周歲以下。
2、根據(jù)《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報考公務員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之一是“年齡十八周歲以上,三十五周歲以下”。之所以這樣規(guī)定,主要基于以下幾個方面的考慮:
3、一是考試錄用的職位主要是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級層次的公務員,不具有領導職責,主要從事基礎性、輔助性的工作,職位特點要求工作人員必須思維敏捷,行動靈敏,反應快速,并有較好的身體狀況。而符合職位特點的人群主要是三十五周歲以下的青年人。
4、二是公務員報考年齡上限作出規(guī)定是國際通行的做法。
5、三是超過三十五周歲的公民只是不能通過考試錄用這個渠道進入公務員隊伍,他們還是可以通過公開選拔、調任、選舉、聘任等多種方式進入公務員隊伍。
6、之所以上限是三十五周歲,是因為*《中長期青年發(fā)展規(guī)劃(2016-2025年)》規(guī)定:青年,年齡范圍是14-35周歲。所以公務員考試中制定這個年齡上限,主要也是針對職位特點適合青年人,所以年齡上限定為35周歲。說得更通俗點,公務員招考是招來干活的,不是招來做領導的,所以適合年輕人。而年輕人的官方定義“青年”,就是最多35周歲。
1、(一)具有*人民共和國國籍;
2、(二)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對于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放寬到40周歲以下;
3、(三)擁護*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七)具有*??萍耙陨衔幕潭?;
8、(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省級及以上公安機關、監(jiān)獄、強制隔離戒毒管理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報考年齡條件,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對于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放寬到40周歲以下。
10、市(地)級及以下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報考年齡條件,一般為30周歲以下,對于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和報考法醫(yī)職位的,放寬到35周歲以下。
11、公安特警職位的報考年齡條件為25周歲以下。
12、司法行政*監(jiān)獄、強制隔離戒毒所一線干警職位的報考年齡條件,一般為30周歲以下,對于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和報考獄醫(yī)、心理矯正等特殊職位的,放寬到35周歲以下。
13、以上就是關于考公務員年齡限制多少的相關內容。
1、考公務員對年齡的要求一般是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畢業(yè)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具體年齡要求應以公務員招考公告為準。
2、(一)具有*人民共和國國籍;
3、(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畢業(yè)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4、(三)擁護*人民共和國憲法;
5、(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八)具備中央或地方公務員主管*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8、(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9、(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10、(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11、(5)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
12、(7)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13、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14、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guī)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公務員錄用考試是職位競爭考試,報考人員通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環(huán)節(jié)的選拔,最終將被錄用到所報考的職位上去任職。如果報考人員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一旦報考該職位且被錄用,則立即形成回避關系。
1、公務員的報考年齡限制是18-35歲,在職年齡:并沒有具體的在職年齡要求,法律只是規(guī)定了退休的年齡,即女性為55歲,男性為60歲。
2、公務員,全稱為*公務員,是各國負責統(tǒng)籌管理經濟社會秩序和*公共資源,維護*法律規(guī)定,貫徹執(zhí)行相關義務的公職人員。在*,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行政編制,由*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3、公務員職位按職位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劃分為綜合管理類、專業(yè)技術類和行政執(zhí)法類等類別。國務院根據(jù)《*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對于其職位特殊性。
4、需單獨管理的,可增設其他職位類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5月30日發(fā)布的《2015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yè)發(fā)展統(tǒng)計公報》顯示,截至2016年底,*共有公務員719萬人。
5、2019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fā)了《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規(guī)定》,并發(fā)出通知,要求各地區(qū)各*認真遵照執(zhí)行。
6、(2)擁護*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7、(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8、(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9、(5)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10、(6)具有*??萍耙陨衔幕潭龋?/p>
11、(7)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